純商業角度解讀銀行與支付寶博弈!
西安鼎興自控工程有限公司推薦:純商業角度解讀銀行與支付寶博弈!
中國目前由互聯網金融導致的存款利率市場化是一次開弓沒有回頭箭變革博弈開始了,而結局雖然未知,但肯定不可能回到從前!
四大行(工農中建)在不到一個月之內,全部下調了用戶使用支付寶快捷支付的額度。其中,工行和建行的額度由原先的單筆5萬元下調為5000元,每月限額為5萬元。中行、農行則將額度從原先的單筆5萬元降為單筆1萬元。此事因馬云在自家社交工具來往上吐槽而引爆,隨后“帶頭大哥”工商銀行的一位處長出面接受了《21世紀經濟報道》的采訪,我理解,這位處長是希望借采訪澄清一些外界的誤解。不過,事情發展肯定超乎他的想像,《21世紀經濟報道》的報道出來之后,支付寶趕在第一時間刊登了一位員工的來稿,對這位處長對支付寶快捷支付的安全質疑進行了回應,并直白地指出四大行的行為有違反《反壟斷法》的嫌疑。
關于銀行與以支付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之間的博弈,有兩種不同的解讀角度,一種就是從純商業競爭的角度;另一種就是傳統金融機構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及與監管機構緊密的關系,阻礙金融創新和保護其既得利益。
余額寶在過去9個月的飛速肯定顛覆了傳統金融大佬的三觀,截止3月19日,余額寶的規模已經達到5477億,預計到今年6月份,也就余額寶推出一周年的時候,將可能達到1萬億。這是個什么概念呢?要知道,中國銀行業總體資產規模不過約150萬億,而以余額寶這種活期產品存在的銀行存款不過16萬億左右。按照這個速度,用不了多久,銀行的活期存款的大部分就都會變成余額寶這種理財產品了。因此,銀行采取措施來阻止存款外流是必然的。事實上,工商銀行限制快捷支付額度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工行和招行是最早兩家對向支付寶轉賬設限的銀行。而這兩家銀行也較早地推出了類似余額寶的理財產品。
我之前比較擔心,銀行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在產品營銷上與支付寶抗衡,而從現在的發展來看,我是有點多慮了。以支付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雖然有從金融機構快速吸引資金的能力,但它們自身并不具備傳統金融機構獲取大量存款的能力。注意,即使阿里和騰訊將來取得了銀行業的牌照,它們直接從用戶手中獲取存款的能力也不大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如果銀行對向類似支付寶一類的類金融機構轉賬設置限制,就會有效地降低存款搬家的速度,同時,銀行自己又推出類似余額寶的理財產品,這讓用戶又有了留下來的理由。
雖然,銀行百般解釋,設置限制是為了防范金融風險,但我認為阻止存款搬家是最重要的誘因,否則怎么解釋,在第三方支付發展到今天才大幅降低轉賬限額呢?如果認為不安全那么在一開始推進的時候就更應該慎重,額度不要設得像過去那么高才對。銀行方面更不能自圓其說的一點是月度限額低于日限額:比如按照工行和建行的限額,每日5000,那么用戶每月可轉出約15萬,而現在卻設了個5萬的月額度。難道,一個用戶一天轉了5000元,銀行還不會通知他么?而如果這個操作不是用戶自己所為,他要等“騙子”轉了十天共5萬塊錢之后才告訴銀行不是他轉的么?我認為,如果說銀行的日限額還有一定的防范風險的意味的話,那月限額、年限額,乃至將來可能出現的周限額、季限額純粹就是為了防止自己的存款搬家而采取的反制措施。
從工行那位處長接受采訪來看,這次銀行限制快捷支付的額度并不會真正改變我之前的判斷:即互聯網金融是正在進行的帕累托改進(請參看http://zhouzhanhong.baijia.baidu.com/article/7497)。因為銀行仍然允許用戶采用銀行提供的網絡銀行向第三方支付轉賬,如果有利差的誘惑,這點麻煩應該不會阻礙用戶將銀行存款搬類似余額寶一類的收益更高的貨幣基金。而銀行要達到阻止存款搬家的目的,其中的關鍵在于銀行也提供類似余額寶的高收益貨幣基金的產品。我認為設置目前的額度障礙不過是彌補銀行在產品營銷上的短板,逼迫用戶去了解除了余額寶之外,其實銀行也有類似的產品。
說白了,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正在做的事就是存款利率市場化,這件事會根本地改變銀行業原來的資金成本,促使銀行進行業務轉型。
我理解阿里對銀行此次快捷支付限額的反擊如此強烈,主要還是商業考量,無關乎權力、道德。在《互聯網金融是正在進行的帕累托改進》中我已經說了,用戶投資余額寶要關注的無非三點:安全、便捷和收益。銀行這么一限額,顯然便捷性就要打折扣。我主觀猜測支付寶的用戶之前用的應該大部分是快捷支付的轉賬方式,因此銀行此舉對支付寶影響不小,是不是會對余額寶造成實質性影響,還有待觀察。至于銀行是不是利用了壟斷地位,我暫且留待方家去評說。但是,只要銀行體系之外有余額寶這種高收益的產品存在,就是對銀行的一個巨大的壓力。
不過,之前央行發的征求意見的《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草案具有真正的殺傷力,草案規定“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同一客戶所有支付賬戶轉賬年累計金額不得超過1萬元。個人支付賬戶單筆消費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同一個人客戶所有支付賬戶消費月累計金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限額的,應通過客戶的銀行賬戶辦理。”同時規定,轉入支付賬戶的資金只能用于消費和轉賬轉出,不得向銀行賬戶回提。這其實將網絡支付變成了小額支付平臺。這個草案如果實施,互聯網金融對金融業的改進作用將會極大減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來自銀行系統之外的互聯網理財產品都將消亡,銀行再提供類似產品的動力將會極大的削減。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最近叫停了協議存款“提前取款不罰息”的政策,有人解讀為這是針對余額寶,我也不同意這種說法。我覺得原來的規定本身就很奇葩,現在只是恢復正常而已。
總體上,中國目前由互聯網金融導致的存款利率市場化,我判斷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不大可能等到小川行長兩三年后才實施。以目前的狀況,強迫已經投資了余額寶的用戶回到銀行拿低息,已經不大現實,因此而引起的社會反感產生的風險更不可低估,順應大勢或許是最好的決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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